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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性便秘的原因及诊断标准

2020-07-14

慢性便秘是由于多种病因所引起的常见临床症状,其中无明显器质性病变或继发于代谢病、系统性疾病或药物因素而已功能性改变为特征的便秘称为功能性便秘(FC)。临床表现为排便困难,粪便干结坚硬,排便不尽感,排便次数减少,甚至需手法帮助等。

引起便秘的因素有哪些?

功能性便秘的患病率随年龄的增大而增加,女性多于男性,且与精神心理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密切相关。我国北京、天津和西安地区对60岁以上老年人的调查显示,慢性便秘高达15%~20%。而北京地区对18~70岁成人进行的一项随机、分层、分级调查表明,慢性便秘的发病率为6.07%,女性是男性的4倍以上,且精神因素是高危因子之一。

功能性便秘的病因尚不十分明确,目前认为与不合理的饮食习惯、不良排便习惯、滥用泻剂、环境改变、精神紧张或有大的生活事件因素有关。

什么是功能性便秘?

慢性便秘是由于多种病因所引起的常见临床症状,其中无明显器质性病变或继发于代谢病、系统性疾病或药物因素而已功能性改变为特征的便秘称为功能性便秘(FC)。临床表现为排便困难,粪便干结坚硬,排便不尽感,排便次数减少,甚至需手法帮助等。

引起便秘的因素有哪些?

功能性便秘的患病率随年龄的增大而增加,女性多于男性,且与精神心理因素和社会经济因素密切相关。我国北京、天津和西安地区对60岁以上老年人的调查显示,慢性便秘高达15%~20%。而北京地区对18~70岁成人进行的一项随机、分层、分级调查表明,慢性便秘的发病率为6.07%,女性是男性的4倍以上,且精神因素是高危因子之一。

功能性便秘的病因尚不十分明确,目前认为与不合理的饮食习惯、不良排便习惯、滥用泻剂、环境改变、精神紧张或有大的生活事件因素有关。

功能性便秘的诊断标准?

2006年夏国际罗马协作委员会在罗马Ⅱ的基础上,分布了罗马Ⅲ功能性胃肠疾病的系列诊断标准,功能性便秘(FC)指持续型排便困难,便次减少或排便不尽感,需排除肠道本身和全身器质性病因及其因素,同时不符合肠易激综合征(IBS)的诊断标准:

其诊断标准为:上述症状的第一次发作必须已经≥6个月,而且在最近的3个月内,症状持续时间≥3天/月。

(1)必须满足以下2条或更多:①>25%的排便存在排便费力。②>25%的排便为块状便或硬便。③>25%的排便有排便不尽感。④>25%的排便有肛门直肠的梗阻或阻塞感。⑤>25%的便秘需要借助手法辅助。⑥每周排便少于3次。

(2)不用通便药几乎没有松散的大便。

(3)诊断肠易激综合征(IBS)的标准不充分。

温馨提示:因患者情况存在差异,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咨询医生指导。